65岁的肖大爷颤抖着翻开泛黄的保险合同,泛光灯下的"80周岁"字样刺痛了他的眼睛。九年前在广场被围堵推销的保险产品,如今化作一张通往孙女暮年的"空头支票"。
时间倒回2016年初春,汉中市南郑区的广场上,富德生命人寿保险业务员李女士连续三周蹲守晨练老人。"您孙女刚满周岁,这款教育金18岁就能领6万!"她手持彩色宣传页,将肖大爷拦在健身器材旁。在连续28通电话攻势下,退休工资仅3000元的肖大爷咬牙取出存款,让儿子签下了年缴1.2万、连缴五年的保单。
这份名为"创富人生"的年金保险,实际条款却藏着惊人设定——首笔生存金需待被保险人60周岁领取。当肖家人发现真相时,9年累计分红仅7842元,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的65%。更荒诞的是,若现在退保只能拿回4.4万元,相当于年化收益率-2.8%。
"当时业务员拿计算器给我演示,说18岁就能拿回本金。"肖大爷向记者展示2016年的沟通记录,业务员在微信中承诺"婚嫁金""助学金"等返利项目,这些在正式合同里全无踪影。如今涉事业务员已离职,面对质问仅回复:"年代太久记不清了。"
保险行业内部人士透露,此类分红险实际收益率常低于2%,却包装成"教育储备金"兜售。以肖大爷保单为例,若将6万元存入银行大额存单,按2%复利计算,至孙女18岁本息可达8.6万,比保险方案多出2.2万元。
"保险合同成了文字迷宫。"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指出,业务员口头承诺与书面条款存在结构性矛盾,已涉嫌违反《保险法》第116条。数据显示,2024年全国银保监系统接获人身险投诉中,42.7%涉及销售误导,其中老年人占比达61%。
在保险公司客服大厅,记者目睹戏剧性一幕:柜面人员向咨询客户展示的收益演示表,仍标注着"大学教育金"等诱导性字样。当被问及具体条款时,工作人员却转而推荐手机银行查看电子合同。
肖大爷的遭遇并非个例。金融消保专家提醒:老年人购买保险时应要求销售人员逐条解释条款,特别关注"保险期间""生存金领取条件"等关键内容。对于承诺收益高于银行利率的产品,务必保存宣传资料并核对合同明细,避免陷入"条款陷阱"。
